关于邀请各成员城市共同参与 长三角新型城镇化建设专业委员会和专题研究的函
长 江 三 角 洲 城 市 经 济 协 调 会
长三协[2014]X号
关于邀请各成员城市共同参与
长三角新型城镇化建设专业委员会和专题研究的函
长三角协调会各成员城市:
2014年3月29日-30日,长三角协调会在盐城市召开了第十四次市长联席会议,明确成立长三角新型城镇化建设专业委员会,并开展长三角城镇化提升主要路径及智能支持专题研究。10月10日在上海召开的工作会议上,由同济大学汇报了新型城镇化建设专业委员会组建方案和专题研究进展。
为加快推进落实这两项工作,特邀请各成员城市共同参与长三角新型城镇化建设专业委员会和专题研究。
(1)请各成员城市推荐一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一位建设主管部门领导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专业委员。
(2)为顺利推进专题研究,请各成员城市在资料收集方面协助课题组做好调研工作。
(3)计划于2014年12月31日在同济大学召开新型城镇化建设专业委员会全体会议暨工作推进会。
附件1:协同城市推荐参加新型城镇化建设专业委员会委员回执
附件2:长三角新型城镇化建设专业委员会章程(草案)
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
2014年11月5日